让纪元再现中国元素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09年第05期 作者: 周到 

标签: 文化符号   

我国的传统纪年,源远流长。除大家普遍熟知的干支纪年法之外,中国历史上曾存在过若干种纪年方法,主要有元首名号纪年法、谥号与元首在位期间改元相结合的纪年法、年号纪年法、国号纪年法、政体纪年法和用传说或历史人物纪年法等等。其中,用谥号、庙号、年号等纪年的方法均首创于中国。据历史学家们研究发现,在汉武帝以前,中国主要采用包括谥号纪年法在内的元首名号纪年法,历时一千四百年以上;其后,我国则主要采用年号纪年法,历时两千多年。由此可知,年号纪年法和谥号纪年法是中国元素含量最高的纪年方法。

但是,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,中国决定采用公元纪年法。这种纪年法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,以传说中耶稣基督的生年为公历元年的依据。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公元纪年法在实际使用中的弊端逐渐凸显了出来,给人们在处理某些事务时造成了不便。譬如,人们在口语、一些书面语言甚至公开出版物中,总会见到把2007年简称为07年这种省略纪年前两位数的现象。如果这种现象没有得到规范,势必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,也会给后世在年代考证方面带来诸多困难。因为,公元纪念法采用的是逐年累进的方法,这样每隔100年,就会出现简称相同的年份。

责任编辑 / 杨飞龙  图片编辑 / 余荣培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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