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规
家有规寓劝惩以训子弟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13年第12期 作者: 度先 

标签: 民族与宗族   历史拾遗   

图中这块一棱棱凸起类似搓板的石板,位于山东曲阜孔府三堂两侧的厢房阶下。据现在的孔府工作人员介绍,每当孔家下人犯错,就会被罚跪在这里思过,因此也被很多人戏称为现代“家法”中“跪搓衣板”的鼻祖。摄影/余荣培

家规:犹国之有典

俗话说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”。不过,中国的家规却是产生在国法之前的。
原始社会末期,中国出现了以父系血缘为主的家族制度。彼时,家与国还未完全分开,最显赫的氏族首领即是国家的领袖,所谓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”。也是从氏族的原始法规中,著名的“宗法制”诞生了。它将“君统”与“宗统”集于一身,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,用王室血统的亲疏确定等级贵贱。这个制度中,家与国同为一体。比如,西周的“九刑”代表的就是姬姓家族的意志。而国之“礼”即是来自对“家”祖先的尊奉。帝国的王者浸润在“家天下”的思维中,管理着天下之土。这直接为中国古代法律与家规奠定了共同的走向。

责任编辑 / 贾欣  图片编辑 / 吴西羽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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