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诗经》里的先秦“野”生活
饮食篇 野菜山果皆堪采 虫飞鸟鸣俱有思
秋风送爽, 草丛中传来蝈蝈、螽斯等鸣虫的清唱。女子在田野劳作,随着她的动作,一只只蚱蜢从脚边蹦开。她侧耳听着虫鸣,思绪随秋风飘远,想念起了远行的丈夫。
冬去春来,草木复苏,女子上山采野菜。最早发芽的是蜷曲如小爪的蕨菜,虽然略带涩味,但鲜脆爽口,是初春不可多得的佳蔬。再过一段时间,被称为“薇”的野豌豆也长出了嫩叶。这是一种名垂青史的野菜,据说周灭殷商后,商朝王子伯夷、叔齐隐居首阳山,以薇为食,最终饿死,“采薇”由此成为一种气节的象征。不过,对这位生活在召南地区(今陕西、湖北与河南交界处)的普通女子来说,采薇只是日常生计之一。她的丈夫依然未归,只能将思念化作歌谣,在劳动中哼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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