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古时,如何判断遗址和出土文物的年代?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10年第01期

标签: 有问有答   

特约专家:

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  张弛

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也是在考古工作中首先会遇见的。总的来说,如果出土物上有铭文等判断年代的依据,那较为简单,而对于没有这些信息的考古发现,我们需要做两种年代判断:一种是相对年代,即要解决同一处遗址的出土物谁在前、谁在后的问题;另一种是绝对年代,即要搞清楚出土物距今多少年。

相对年代的判断,我们通常使用“类型学”和“地层学”两种方法。在中国,这些工作都是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的。1934年,中国考古学的一代大师苏秉琦先生,在陕西省渭河边的斗鸡台遗址参与发掘了一批重要墓葬,他从出土数量最多的陶器入手,将陶器各部位的形态特征进行了极为详细的分类,针对瓦鬲(lì),即先秦时期关中地区最常见的食器——陶鬲,他将它们按照形状、质地的差别区分为不同的类型,在每一个类型里又对其口沿、领部、腹部、足部等细部特征进行分别的归纳和对比,由于器物的造型及其材质变化是有着一定的历史规律和发展顺序的,通过对统计材料的分析,找到合理的变化顺序,就可以推导出它们之间相对年代关系,这就是被学者形容为“拉动考古学发展的两架马车”之一的考古类型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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