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女子 守节还是再婚?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18年第06期 作者: 展淼 

标签: 古代生活   历史拾遗   

《礼记》说:“夫有再娶之义,妇无二适之文。”从汉代开始,再嫁似乎便被认为有损贞节而被严格禁止。但事实真是如此吗?我们去宋代看看。
陪嫁的是非
宋代有厚嫁之风,女子出嫁会带着奁产,一般为衣物首饰,钱财和田产,其数目要多于家中娶妇的费用。这份财产名义上为夫妻共同所有,但一般都由妻子支配,因而离婚或夫亡改嫁时,女子可以将其带走。
绘画/张辰辰

“孀妇门”事件

宋真宗咸平五年(1002年)的冬天,平静的朝堂上突然掀起波澜。

时任宰相的张齐贤与向敏中二人双双被罢。事情的起因,说来有些好笑——理学家程颐曾评论道:“争娶一妻,为其有十万囊橐(tuó)故也。”囊橐即财物,原来,两位宰相为一位孀妇开撕,当然,这位孀妇家资丰厚。

责任编辑 / 黄鑫  图片编辑 / 吴西羽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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