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食节:一个节的禁与止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20年第02期 作者: 莫大 

标签: 古代生活   历史拾遗   

一个以﹃不生火﹄﹃吃冷食﹄为节俗的节日,曾经冲破重重禁令,从太原一地,走向全国。却又因失去原本的活力,渐渐隐退。寒食节缘何而来?因何被禁?又由何而止?
寒食十三绝
寒食节在夏历冬至后105日,一般在清明节前一两天。唐宋时,寒食常与清明两节同庆,故而逐渐被清明节所取代,其“冷食”的节俗,也为清明节所吸收。明清时,北京人在寒食清明节期里要吃 “寒食十三绝”,均为点心类小吃。图中的豌豆黄、驴打滚、艾窝窝等老北京小吃,都属于“寒食十三绝”。
供图/图虫创意

建安十一年(206年)三月,打着汉丞相曹操旗号的大军,浩浩荡荡地进入并州(今山西太原一带)境内。前一年,袁绍的外甥,在官渡之战中归降的并州刺史高幹反叛。意气风发的曹操不能允许北方的统一之势再生任何波澜,于是亲率大军征讨。高幹奔逃荆州,并州再度回到曹操手中,一道《明罚令》随即发布。令人意外的是,这道令文不关乎军政大事,而是一个节日:

“听说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雁门四郡,在冬至后有寒食节,一百零五天内都不生火,只吃冷食,以纪念介子推。从前伍子胥沉尸江中,吴地百姓也没有为此不喝水啊。介子推在晋国才德不过平平,为了他而吃冷食,太过偏激。有人说若废此俗,便有冰雹雨雪之灾。可其他地方未尝没有这些灾害,当年汉武帝时京城也曾出现马头一般大小的冰雹,难道也是因为寒食节没吃冷食?况且北方乃苦寒之地,老幼体弱,如何禁得起长期冷食!凡令文所到之处,百姓一律不得于寒食吃冷食。如有违犯者,家长服刑半年,主管官吏服刑百天,县令长官罚俸一月。”

责任编辑 / 周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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