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决定颜色的贵与贱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12年第12期 作者: 剑舞 

标签: 古代生活   历史拾遗   

与很多文明一样,服饰等级制度在中国古代也是区分社会阶层身份贵贱、官位高低的重要手段,历代建国之初都需要对其进行详细制定。服饰可通过样式、配件、纹样区分,自北朝以来,服饰的颜色也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区分手段之一,形成了完备规范的“品色服”制度,通过服饰颜色展示鲜明的等级序列。

第一次明确制定品官服色等级,是在隋大业六年(610年)。《隋书·礼仪七》有记载道:“诏从驾步远者,文武官等皆戎衣。贵贱异等,杂用五色。五品以上,通著紫袍,六品以上,兼用绯绿,胥吏以青,庶人以白,屠商以皂,士卒以黄”。初唐武德四年(621年)又颁布了衣服令,继承并调整完善了隋制,改为“三品以上服紫,四品以下服绯,六品七品以绿,八品九品以青,流外官及庶人服色用黄”。有唐一朝,经过六七次的微调,基本确定了紫、绯(朱)、绿、青(碧)、黄(白)的五级服色制度,并基本为后世所沿用。

责任编辑 / 戴莹  图片编辑 / 余荣培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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